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院、部、中心)、附属机构:
国庆、中秋将至,为加强“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师生廉洁过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意识,从严从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始终牢记违规违纪这根红线不能踩,避免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出现,防止“节日病”的出现。
二、严格纪律规矩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为确保“双节”期间的廉政纪律,院纪委将于中秋、国庆期间持续不断地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及各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对出现问题的所在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从严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严肃的追究问责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严肃的追究问责维护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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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