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教职工作风建设规定
一、严禁上班期间脱岗或干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严禁私自调课、停课,上课接打电话、抽烟。
三、严禁迟到、早退,不签到和不履行请销假手续。
四、严禁会议期间接打电话、玩手机、互相交谈,无故缺席、派人顶替及签到后提前离开会场。
五、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得在工作日酗酒;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准组织、参加“一桌餐”等隐蔽吃喝活动。
六、严禁组织、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与邪教活动。
七、严禁以培训学习考察为名公款旅游,不得参加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娱乐等活动。
八、严禁以任何方式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得与学生关系暧昧或发生不正当关系。
九、严禁从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十、严禁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
十一、严禁附属学校教师有偿补课、办小饭桌,有偿征订教辅材料。
十二、严禁在工作中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对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建立问责机制,对监管不力或推诿隐瞒的,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